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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余江县眼镜产业发展优惠办法

Mon Aug 04 10:44:58 CST 2014 来源:鹰潭市委台办 编辑:George
导读: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眼镜产业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和良好的市场,为进一步加快眼镜产业发展,以特色产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真正把余江县建成眼镜制造、加工和贸易的产业基地,现结合余江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办法。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眼镜产业具有悠久的发展历史和良好的市场,为进一步加快眼镜产业发展,以特色产业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真正把余江县建成眼镜制造、加工和贸易的产业基地,现结合余江县实际,特制定本优惠办法。

鼓励国内外客商和余江县民间投资兴办眼镜制造、加工贸易企业;鼓励机关干部、职工离岗辞职兴办眼睛产业。

凡在余江县投资兴办的眼镜制造、加工的外来投资企业,发放“外商投资者证”。

投资兴办眼镜制造、加工的企业,只要具备一般纳税人的资格,就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也可以开具水、电增值税发票;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及时办理出口退税。

凡在余江县投资兴办眼镜产业,其用地价格按1.8万元/亩收取;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按1.5万元/亩收取。

对眼镜制造、加工企业的用电、用水等,有关部门应给予照顾,保证供应。企业用电按工业园区用电价格执行;用水按1.00元/吨标准;增容费免收。

投资兴办眼镜企业的报批、办证等手续,实现“代办制”,由相关部门限时办结。

进入园区的眼镜制造、加工和贸易企业,实行县、乡(镇)和部门领导挂点服务。

凡在余江县投资兴办眼镜产业的企业,可按规定自行制定招工规章,签订用工合同后,劳动部门将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切实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眼镜生产企业,可采取一企一策,特事特办,享受更优惠的政策。

眼镜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实行安静生产日制和检查告知制,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进入企业进行检查收费,企业对未经批准的检查,有权拒绝和举报。

对引资项目的中介人,县委、县政府将按已出台的招商引资政策由受益财政给予奖励,并实行“谁引进,谁受益”的原则。

本办法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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