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布2015儿童太阳镜质量安全风险预警
近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上海市生产、销售和网店销售的儿童太阳镜产品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对儿童太阳镜抗UV性能(可见光透射比、紫外线光谱平均透射比、防紫外线性能)、镜片材质、顶焦度偏差、色极限、交通讯号透射比、抗冲击性、覆盖范围和使用限制说明等项目进行监测。
本次风险监测共采集39批次样品,经检测,39批次产品均存在安全风险。其中,4批次产品在“球镜和柱镜顶焦度偏差”的检测项目中超出参考限值“±0.12”的要求,儿童佩戴可能会感到视物变形,容易产生视觉疲劳、视力下降等;3批次交通讯号透射比(红色讯号)低于参考限值8,1批次交通讯号透射比(黄色讯号)低于参考限值6,可能导致儿童佩戴太阳镜后无法辨识交通讯号灯,存在交通安全隐患;13批次产品在“可见光透射比”的检测项目中,在产品包装或吊牌中未标注所属太阳镜的类别,7批次产品标注的太阳镜类别与实测类别不符。由于类别不同的太阳镜用途也不同,未标注类别或者标注类别与实际不符可能导致儿童使用不当,危害视力健康;29批次产品在产品包装或吊牌上未明示“防紫外线性能”;1批次产品“平均透射比(紫外线光谱区)”指标远远高于参考限值要求,且大于“可见光透射比”实测指标,镜片阻挡了正常光线但无法阻挡紫外线,反而使眼睛在暗环境下瞳孔放大吸收更多的紫外线,容易导致眼睛损伤;38批次产品未在包装或吊牌上明示“使用限制说明”,容易使家长忽略产品使用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如儿童因直视太阳光时间过长、室内佩戴或经撞击后因镜片破碎而损伤儿童的眼睛。
目前,上海质监局已将风险监测结果告知生产企业及其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督促企业加强质量控制,降低或消除质量安全风险。同时,将本次儿童太阳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告有关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完善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针对本次的风险监测情况,上海市质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
1、建议购买儿童太阳镜时,不要只贪图颜色鲜艳、款式时髦或价格低廉,避免购买三无产品。
2、购买儿童眼镜时,应关注产品明示的质量标准与依据,避免购买无生产执行标准的产品。
3、建议在购买儿童太阳镜时,尽量选择在正规眼镜专业实体店购买产品。要关注产品各项功能的标称数据,必要时,可要求销售者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给儿童佩戴太阳镜时,要关注产品使用说明,避免在不适合的场合使用,特别是光线较暗的室内,避免对儿童眼睛造成不必要的损伤。
5、从光学的角度来说,灰色、茶色、绿色的镜片对眼睛可以起到更好的防护作用,在选购儿童太阳镜时,尽量避免购买颜色特别鲜艳的镜片,以免出现视觉颜色误差,导致交通讯号灯识别储出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