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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通州工商查获万副“天梭”侵权眼镜

Mon Jul 25 13:39:14 CST 2016 来源:完全眼镜网 编辑:George
导读:日前,北京通州工商分局根据举报,查获侵犯“天梭”(TISSOT T)商标专用权的眼镜11453副,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罚款167735元的行政处罚。

“天梭”作为钟表行业的知名瑞士品牌,不仅被人用在了眼镜产品上,而且还走起了每副15元的“大众路线”。日前,北京通州工商分局根据举报,查获侵犯“天梭”(TISSOT T)商标专用权的眼镜11453副,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全部侵权商品,罚款167735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4月,通州工商分局接“天梭”商标注册人代理人举报,称有人在通州区梨园镇一写字楼内销售带有“TISSOT T +”标识的眼镜,侵犯了“天梭”(TISSOT T)注册商标专用权,请工商部门前往调查。

接报后,通州工商分局执法人员立即赶赴被举报的地点进行检查,现场发现了 1 万多副尚未销售的带有“TISSOT T +”标识的眼镜,带有"TISSOT T +"标识的产品合格证、透明标贴、筒装标识及产品吊牌29748个。工商执法人员找到了当事人王某,据王某交待,去年1月份,他从浙江省一个眼镜生产商以每副10元的价格购进15000副带有“TISSOTT +”标识的眼镜,以每副15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截至被查获时止,共售出3547副。王某说,他知道“天梭”(TISSOT T)商标被注册在钟表类商品,并未在眼镜类商品注册,认为在所经营的眼镜类商品上使用就没事,殊不知“天梭”商标是中国驰名商标,受全行业保护。

通州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介绍,“天梭”(TISSOT T)商标的使用商品为第66类钟、表、精密时机,2004年就被裁定为驰名商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第三款“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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